关于JavaScript,答shendl

今天有闲,正好看到shendl同学在博客上的回复,是关于所谓“为脚本语言平反”的。我拟“为XX平反”这个标题,原本也只是吸引一下眼球来着,并不是真的想平反,或真有能力平了反。连JavaScript之父Brendan Eich同学都背了这么多年黑锅,这个反,哪是说平就平了的。

但shendl回贴了,言辞凿凿。细细读呢,却又满纸荒唐。遂回复一贴,但被CSDN Blog的、伟大而又莫名其妙的回贴排版搞得抓狂。想了想,还是发篇博客吧。一方面,格式要好看些,另一方面,shendl是博客专家的身份,这样满嘴跑飞机,不抓出来拷打一番,怕误了JavaScript的同学们。

如下请参考:
http://blog.csdn.net/aimingoo/archive/2009/09/08/4532394.aspx

shendl原回复如下:

JavaScript 是一种函数语言,不应该当做面向对象编程语言来使用。 更不能模仿Delphi,Java,否则就丧失了JavaScript的能力。 JS框架中,我对EXT和JQuery很熟,Ext就是模仿Java的Swing。还是没能发挥javaScript的威力。 JQuery不错,利用了JavaScript的能力。 JavaScript本质上还是函数式编程语言。 JavaScript是目前为止表达能力最强,最灵活的语言。 模仿面向对象语言,只能束缚住 JavaScript!

我的回复如下:

楼上说话,怎么这么不负责呢?

1、JavaScript本身,既是函数式语言,也是面向对象的语言。它是混合式语言来着,为什么“不应该当做面向对象编程语言来使用”?

2、“更不能模仿……否则就……”,正确么?为什么模仿了XX,就丧失了YY呢?东施效颦是笑话,那是因为东施蠢,不是因为模仿不正确呀!

3、“JavaScript本质上还是函数式编程语言。 ”我真没看出来,这个“本质结论”是怎么得出来的。

4、“JavaScript是目前为止表达能力最强,最灵活的语言。 模仿面向对象语言,只能束缚住 JavaScript!”——是谓口号党。

OVER。

所谓口号党呢,就是口号儿喊起来挺大的,无有实质。看起来青春热血,读起来使人昏聩,静思之一无所得。口号党之害,甚于标题党。后者嘛,无过是吸引一下眼球,前者,就是群众运动的基本伎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