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始怀疑我的作文风格

周筠老师已经很多次提到对我的作文风格的意见。综合起来,应该有三点,第一是虚话太多,实话太少;第二是古文引得太多,不必要;第三是文白夹杂的,读起来不顺畅。总的来说,这些问题我都是有些,但心底里总是在挣扎:改不改?怎么改?改完了是什么样子?改完了是不是我要的那样东西?

正所谓东施效颦,别人的笑脸儿没学会,自己的却忘掉了。我的风格到底是什么风格呢?怎么形成的呢?这些东西我得回过头来想想,想清楚了,再改不迟。

首先,我认为不同的内容应该是不同的文风,例如说写随笔跟写论文就会不同。读随笔多了,乍一读论文就会很不爽,少有论文写得令人开心的。我自己的文章,放在博客上的,大多偏向说理,少有记事的。我记事的文章在文字方面就会宽松一些,比较像是在说人话。而论理的文章呢,就会弯弯绕一点。再加上自己不喜欢骂人,要是愤怒了写篇文章,那可能看的人就得很痛苦,半天不知道我骂的是什么,又是怎么骂的。

这个,做文章太假。我一向来性格平和而不激进,在讲演时说话激烈了一点,回家都得自我反省好几天。所以写文章喜欢平一点,即使批评也讲分寸面子,即使嬉怒也讲收敛平和,这个是性格上的东西反映到文章上了。但是在这个社会里呀,要做个“真人”真的很难,开口便骂,出言就带着个性色彩的我也做不来。这样的人并不是不好——我这两天看《观止》,那位勇士卡特勒(Windows
NT的缔造者)就是这样一种人,只是我做不来。

其实所谓做个真人,就是做真自己。别人喜欢怎样的人,我就做成怎样,那反倒是假了。我平一点就平一点好了,慢一点就慢一点好。这个不改,改了就不是我了。我想。

但接下来,在文句方面,我自认一向断句有问题,这是时时在改的东西。例如上面有一句:

我自己的文章,放在博客上的,大多偏向说理,少有记事的。

这是我曾经用过的风格。但现在我写的时候就会觉得不当,一般就会改成下面这个样子:

我自己放在博客上的文章,大多偏向说理,少有记事的。

断句问题是在我中学写文章的时候养成的。我一向会在写完文章之后自己来朗读,通过朗读来感觉文章里的用词、造句,以及语气方面的抑扬顿锉是否合适。而朗读的时候,就会自然形成停顿。在写文章的时候,其实不需要总把这些停顿标出来。但朗读成了习惯之后,自然地就会在写文章里面多用断句了。这是我的体会,也需要改。比如我现下读来,当前这一段里就有一两处逗号是不必须的。

我写文章还有一些“习气”,自己以前觉得那是比较“文气”的感觉。例如上面一段中的:

比如我现下读来,……

这种写法在现在已经很少用了,一般就应该写成:

比如我现在读起来,……

这样的风格在我的每一篇文章里到处都有。再往前翻翻,上面的所改的句子就应该重新改过。例如改成:

我自己放在博客上的文章,比较多的是在说理,记事的很少。

因为“少有……”这样的用法现在也已经不太多了。

嗯,在这些方面,周老师与朋友们都提得很对,我得下功夫去改正。文字写得平一点慢一点都可以,写得酸了,不好。

最后就是关于这个古文的。周老师说古文用得滥了,就会象牙齿上沾了东西,自己不觉得,看的人难受。这个比喻实在太好太好了。我以前就不觉得,所以也就不想改,但这只是因为我不觉得。别人呢?别人可觉得了,比如《大道至简》的读者就说:你的古文引用,能使你的读者少了一半。这话在当时是没有触动我的,而且还使我发奋地写了一整篇、几千字的文言。

现在来看,文言引用的确是个问题。文章不单单是讲自己想讲的,还是给人看的。看的人不舒服,你讲什么都白给。这很对,古文以后要少用,少用,慎用。

文言这个东西,真的是好东西。我尽管以后要少用了,但还是要推荐大家去多读,我自己呢,也不会因此而放下那些文言古书。但读书是读思想,不是读形式。读来读去,把古文的形式也给读到我的文章里来了,是我的错。